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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号召全体会员单位打好“扬尘治理攻坚行动”的倡议书

2019-05-03 7536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号召全体会员单位打好“扬尘治理攻坚行动”的倡议书

 

各区市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随着青岛市建筑行业的迅猛发展,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污染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贯彻落实《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打响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攻坚战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12号)文件,切实抓好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在此,青岛市建筑业协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各会员单位严格按照《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打响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攻坚战的通知》(青建办字【2019】12号)的攻坚目标。严格落实工地扬尘治理的“六个百分百”要求,实现“三不”,即“施工作业不起尘、工地黄土不见天、车身轮胎不沾泥”;“四严”,即“制定最严谨的标准、采取最严密的措施、开展最严格的检查、实施最严厉的处罚”;确保根本上解决建设工程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二、各会员单位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六个一律”规定。(一)一律约谈问责。对扬尘治理不力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一律约谈问责,进行信用考核扣分处理。(二)一律公开曝光。对扬尘污染问题严重建设工地,一律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新闻媒体等进行公开曝光。(三)一律停工整改。建设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现场扬尘监测系统数据异常,工地裸土覆盖不到位、渣土车辆密闭不严、冲洗不彻底等未达到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责令停工。建设工地使用车辆未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转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直至取消车辆所属企业营运资格。(四)一律取消评优。凡列入问题工地台账的建设项目,一律取消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优质结构工程奖等评优资格。(五)一律限制投标。被市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公开通报后,仍不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暂停相关责任主体市场投标资格6个月。(六)一律清出市场。被省级以上生态环境部门公开通报后,仍不整改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清出青岛建设市场。

三、明确责任主体,常态化扬尘治理机制。各会员单位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将扬尘治理纳入项目重点工作,建立专项治理机制,企业内部组建专项管理团队、设立专项资金、奖惩办法、学习优良做法等相关措施;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点企业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青岛建筑业协会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落实关于扬尘治理的各项要求及规定,做好配合及服务工作。如企业因扬尘治理问题,被省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取消涉事企业所有评优资格;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取消涉事企业参评“泰山杯”及以上奖项资格。

让我们齐心协力,切实落实施工扬尘防控措施,共同为建设美丽青岛贡献积极力量!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