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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

2022-08-30 2844

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增强质量意识,发挥精品工程的引领示范作业,助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持续提升,依据《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附件1)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向注册地所在市建筑业协会提出申报,申报企业须是山东省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报工程须为符合《评审办法》规定评审范围及规模要求的各类建设工程。
具体条件:
1.符合法定建设程序;
2.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3.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4.申报工程应于2019年10月1日-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且已备案;
5.申报工程在工程建设中未发生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重大或群体性质量投诉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无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未受到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
(三)申报资料要求。
申报单位将申报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及证明材料(评审办法第十五条)胶装成册,并满足下列要求:
1.申报资料必须齐全完整,内容正确,编目清晰;
2.申报表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准确,与单位公章相符;
3.参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包括相关单位对参建单位施工质量的评价证明;
4.全套申报资料由各市建筑业协会统一收集,按每个工程独立装袋。
(四)本次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各级协会不得借此活动收取任何费用。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和复查工作由各市建筑业协会负责,要坚持严格、认真、公正、公平的原则“优中选优”。
(二)各市建筑业协会要按照《评审办法》第十七条内容对申报工程组织现场复查并提交复查报告,负责审查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各市建筑业协会必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附件4)推荐工程并按质量水平排序(附件5);推荐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分配名额,确实需要申请增加名额,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省协会将依据全省申报数量酌情考虑研究。
(四)各市建筑业协会须提交的材料。
1.推荐函(推荐函中应包含对推荐工程申报资料审查、现场复查意见和推荐理由);
2.由申报单位提交胶装成册的全套申报资料;
3.推荐工程的复查报告;
4.推荐工程汇总表。
上述资料于2022年9月24日前邮寄到省协会。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王琳 王丽鑫 0531-86195388
地 址:山东省建设节能大厦17层1713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 1.“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2.“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申报表
        3.“承诺书”
        4.2022 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推荐工程名额分配表
        5.2022 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推荐工程汇总表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2年8月24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华东地区优质工程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