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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业协会
关于转发《中施企协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中施企协绿建字〔2020〕1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会员单位自愿申报,拟申报2020年度国家优质工程的企业必须申报,请于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报市建筑业协会,统一报中施企业协.
附件: 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
2020年3月30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施企协绿建字〔2020〕1号
各关联协会、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强对工程建设行业绿色建造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行业绿色建造评价体系,促进行业绿色建造水平的快速提升,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绿色建造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0年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在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之间竣工,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办法》有关规定的工程项目(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由以下单位进行推荐: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筑)协会、勘察设计协会;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
(二)推荐单位统一出具推荐函并填报项目推荐表(附件2),报送(建议邮寄)至绿色建造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为适应疫情防控要求,提高工作效率,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申报,请各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压缩后发送至邮箱LSJZ@cacem.com.cn,邮件主题请以项目名称命名。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 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靖、崔立秋
电 话:(010)63253420、6325342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小马厂六号华天大厦四层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绿建委办公室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绿色建造工作委员会
2020年3月24日
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工程建设行业绿色建造水平,促进工程建设行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确认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作品,均可依据本办法申请设计水平评价。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负责,中施企协绿色建造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建委”)组织实施。
第二章 评价范围
第四条 申报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的项目,应当是按规定通过竣工验收,达到设计能力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下,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五条 引进境外技术或中外合作设计在我国境内建设的工程项目中,由中方进行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建筑方案设计)的可以申报。
第六条 我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境外承接的工程设计项目可以申报。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设计阶段水平评价,若已完成评价应取消评价结论:
(一)存在安全质量隐患、功能性缺陷的;
(二)竣工后被隐蔽且不可查证或保密的;
(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或环境事故的;
(四)工程决算超过概算(或修正概算)的(特殊原因除外);
(五)发生重大违规违纪事件的。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符合国家倡导的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绿色发展的政策法规要求;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且最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安全、质量及环境事故;
(四)具有先进的勘察设计理念、方法、手段,采用适用、安全、经济、可靠的新技术;
(五)设计方案须符合国家有关设计、施工规范和相关要求。尚未颁发国家规范、标准的,可按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核定。有环保要求的工程在正常投产后须达到原设计的环保指标和国家相应的环保标准。采用突破国家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须按照规定通过技术审定、鉴定,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六)具有显著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 申报程序:
(一)勘察设计单位自愿申报;
(二)全国性行业协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筑)协会、勘察设计协会,经中施企协认定的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督管理的中央企业进行推荐;
(三)推荐单位依据本办法对参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检查、审核,并分别征求申报项目参建各方和项目主管部门的意见;
(四)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签署审核意见和申报等级意见,并出具正式的推荐函;
(五)申报单位向中施企协绿建委报送申报材料。
第五章 评价程序
第九条 绿建委按申报项目专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建专家小组。
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15年以上的工程设计工作经验,身体健康;院士和设计大师优先选任。
第十条 评价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初评。绿建委对申报资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二)复查。设计内容评审以资料审查为主,除个别有异议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现场复查;
(三)评价。专家评价组对符合评选条件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给出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结论,评价结论由高到低分为“一等成果”“二等成果”“三等成果”;
(四)公示。经审定通过的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在中施企协官方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有异议的项目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核查、复议。
第六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申报单位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评价结果公布后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与评价结果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合,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降低等级、撤销评价、通报批评、暂停该单位两届申报资格的处理。
第十二条 专家要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评价工作,秉公办事,严守秘密,廉洁自律,违反评价纪律的,取消专家资格。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施企协绿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3:
(推荐单位用)
推荐单位:(盖章) 填报人: 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设计单位 | 合作设计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项目 | 推荐 | 备注 |
注:请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25190147@qq.com。
附件4:
申报材料清单
1.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申报表2份(包含word格式1份,盖章扫描件1份,格式见附件)。
2.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3.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
4.工程立项批复文件原件扫描件;
5.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决算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6.用户满意度评价意见原件扫描件;
7.查新报告原件扫描件;
8.申报一等成果的项目须附省(部)级工程设计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
9.电子版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主要平、立、剖面图,工业项目包含主要生产车间工艺布置图及设备表,如采用新工艺应附主要工艺流程图、工艺系统图及计算书,高层建筑及大跨度公共建筑项目应包括结构、设备主要图纸和地质勘察报告。
10.工程设计介绍PPT。包括工程项目简介,设计主要内容,设计先进性、绿色性、创新性及综合效益等内容,页数控制在30页以内。
11.工程数码照片10张。其中,全貌照片不少于3张,特色照片不少于3张,以内容或位置命名
(注: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不要重复发送至邮箱。)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申报表
推荐单位 (盖章)
申报单位 (盖章)
项目名称
填报日期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声明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单位此次填报的《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的。我们认为该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 (一等成果、二等成果、三等成果)水平。申报资料如有虚假,本单位将自动退出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的评选,并愿接受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绿色建造设计水平评价申报表》所做的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
(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工程名称 | ||||||
申报单位 联系人 | 手机号码 | |||||
电子邮箱 | ||||||
设计起止 年 月 | 建成投产 时 间 | |||||
验收部门 | 验收时间 |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 | |||||
设计概算 | 竣工决算 | |||||
超概算的 主要原因 | ||||||
主要设计 单 位 | 单位名称 |